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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阅览室规则

来源:    作者:图书馆   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10日 10:28   访问次数:

 

1.    本室供本校教(工)师阅览,学生不得进入。进室要办理阅览登记手续。

2.    入室可带笔记本,但不准带手提包及其他书籍进阅览室(欲带备课用书,须经检查方可离开)。

3.    本室书刊仅供室内阅览,一般不得外借。如因特殊情况需借出者,须经主管人员同意,并限期归还。

4.    爱护公物,保持室内图书整洁。不得在图书上划记号、撕损等。

5.    保持室内安静。不得大声谈笑、讨论,以免影响他人。

6.    讲究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杂物等;禁止在室内抽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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